各系部處室:
接蘇州市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,江蘇省第五屆教育科學優秀成果評獎活動開始啟動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獎項設置
本次評獎共設三類獎項:
1.決策咨詢獎
主要獎勵為教育行政決策咨詢而開展的教育發展戰略研究、政策研究、調查研究、比較研究等所取得的優秀成果。
2.理論創新獎
主要獎勵對認識教育規律、促進學科發展和解決重大現實問題有顯著引領作用的優秀理論成果。
3.實踐探索獎
主要獎勵對解決具體教育教學實踐問題有新思路、新對策,取得突破性進展,具有顯著應用和推廣價值的優秀實踐成果。
三類獎項合計設置特等獎20項、一等獎80項、二等獎200項左右。
二、成果形式
成果主件以文本形式為主,主要包括三類:
1.專著(論文)類
指在國內外公開出版(發表)的學術專著(包括理論普及讀物,但不含個人文集)、學術論文(系列論文或單篇論文均可)。
2.編著類
指在國內外公開出版(發表)的具有系統性、資料性、工具性等特點的著作和文章,包括辭書、年鑒、史志、研究綜述等。
3.調研類
指在國內外公開出版(發表),或者雖未公開出版(發表),但有證據證明所提觀點和建議已被行政部門采納,或者已被轉化為行政決策,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調研報告、咨詢報告。
翻譯、編譯作品暫不列入本次評獎。課題結題報告、教材、教參、教輔等可作為成果輔件,附在上述三類成果之后。
三、成果認定
1.成果內容認定
⑴以江蘇省教育科學“十三五”規劃課題成果為主,在國內外公開出版(發表),無著作權糾紛。
⑵非江蘇省教育科學“十三五”規劃課題成果,只要在國內外公開出版(發表),或者觀點和建議被行政部門采納(轉化成行政決策),且無著作權糾紛也可以申報;
⑶已獲全國、省部級成果獎的成果不得參加本次評獎。
2.成果作者認定
⑴成果獨著者在江蘇工作;
⑵成果合作者中第一、第二作者在江蘇工作;
⑶以集體署名的成果,不得以個人名義參加評獎。
3.成果日期認定
⑴所有成果須在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公開出版(發表),或被行政部門采納(轉化為行政決策);
⑵出版社公開出版的成果,以版權頁第一版日期為準;
⑶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的成果,以該刊物出版日期為準;
⑷被行政部門采納(轉化為行政決策)的成果,以行政部門采納時間為準。
四、送審材料
送審材料包括:《江蘇省第五屆教育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評審書》、成果主件、成果附件。
⑴所有申報者須按要求認真填寫《江蘇省第五屆教育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評審書》(見附件1、2、3),一式五份。三類獎項有不同的申報評審書,請申報者根據自己的成果類別填寫相應的申報評審書。一項成果只能申報一類獎項,不能三類兼報。
⑵成果主件(成果復印件需單位審核確認蓋章)與附件一式五份,與《江蘇省第五屆教育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評審書》(一式五份)一起于2020年6月10日(星期三)前交至行政樓403室。
⑶《江蘇省第五屆教育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評審書》及《第五屆江蘇省教育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匯總表》(見附件4)電子版請以“市(區)/學校+教育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+申報人姓名”命名后發給薛洋洋老師。
科研處
2020年4月24日